这两句话的初衷,体现的是子女对父母的感恩之心,体现的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孝道文化,当然我们需要把握其内涵和外延,将之内化于心,外化于形。行孝道,不仅仅看外在,还要看内在,内在甚于外在。所以,我的见解是孝道文化需要继承,不但可以取其外在的合理形式,但更要真正领会到其内在本质。

我以为如果每一个人根据自己所处的情况,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,虽然尽孝道的方式和内容有所不同,但在主观上都要有竭尽事孝的自我要求。从源自内心,尽心尽力,对父母尊敬有加,即使只有粗茶淡饭侍奉父母,也是做到孝了。这是一方面。

同时,不断加强自我修养,使自己不断壮大,能在物质方面给到双亲更好的保障,如果不能扩充自己的能力,那就连最基本的赡养父母的义务都难以完成,更谈不上尽孝。尽孝的更高境界,“立身行道,扬名无后世,以显父母”,也就是出人头地,光宗耀祖。

孝更是外在与内在的统一。外在是日常生活对父母的侍奉,不能,不敢,不忍有任何的怠慢;内在是内心对父母的尊敬和顺从,体现于日常的生活一言一行。当前,这里的顺从并不是对父母的话绝对服从,父母也非圣贤。

范宣年八岁,后园挑菜,误伤指,大啼。人问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为痛,身体发肤,不敢毁损,是以啼耳。”爱惜身体,自强不息,藏器于时,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,何尝不是一种尽孝。

因此,只要心存真正孝心,不在于形式,但如果不存孝心,再多的形式,也是空空如也。

以上仅是个人了解,如有不当,敬请谅解。

传统美德必须继续发扬